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(关于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)
2008-01-04 来源:海关总署
发文文号: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1号
颁布日期:2008-01-04
实施日期:2008-01-01
颁布单位:海关总署
经国务院批准,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,对粮食原粮及其制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,具体税目、税率见附件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○八年一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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