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《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》的决定
2006-03-28 来源: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
发文文号: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
颁布日期:2006-03-28
实施日期:2006-03-28
颁布单位:地方人大常务委员会
(2006年3月28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6年3月28日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)
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《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》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本网站免责声明:本网站涉及的法律法规信息,仅为公众参考。本网站将尽最大努力保证信息的准确性,但不能保证所有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,公众在正式使用上述信息前请与有关部门官方发布内容进行核实。未经核实使用并造成后果的,本网站概不负责。